为贯彻落实习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细落实,充分展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引领948万户北疆家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奋力完成习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妇联联合开展“自治区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向社会征集自治区五好家庭、自治区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材料,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单位和个人积极报名参加。
6.原则上须获得过盟市级及以上最美(五好)家庭、最美家庭标兵户荣誉称号,或其他盟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1.主要业务涉及家庭文明、家庭教育、家庭服务、家庭研究等家庭工作领域的单位或组织;
2.集体成员坚持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工作各方面,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集体成员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4.围绕服务“两件大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创新推动家庭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在本地区、本系统工作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5.原则上须获得过旗县级及以上家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或其他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专业奖项。
2.坚持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围绕服务“两件大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家庭文明、家庭教育、家庭服务、家庭研究等家庭工作领域中作出显著成绩,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
5.原则上须获得过旗县级及以上家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或其他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专业奖项。
自治区妇联将对社会化推荐候选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评选要求参与自治区五好家庭、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家庭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一)请认线年自治区五好家庭推荐表》《2023年自治区家庭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2023年自治区家庭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集体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
(二)五好家庭提供全家福照片1-2张。先进个人提供工作照片1-2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规格大小不小于3M,无水印,每张照片配简要说明文字。
(三)先进单位提供mp4格式的视频材料1个,时间3分钟以内,配相关文字说明。
请于9月14日(星期四)17:00前,报送推荐表、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以及照片、视频等材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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