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徐汇区教育局制定了《徐汇区教育局关于推进“五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对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的有关要求,确保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课外读物、体质健康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全面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1、严格控制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2、教师不得使用未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布置作业。3、严禁校外培训作业。
《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1、目标——努力实现小学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高中生达到8小时。2、规范课时管理——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中职)一般不早于8:00。3、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4、科普宣传——组织各类中小学生睡眠科普宣传进家庭、进社区活动;切实发挥社区街道在中小学生健康睡眠宣传普及中的重要作用,在社区街道广泛开展“关注学生睡眠,促进健康成长”的宣传活动,提高社区街道对学生健康睡眠宣传标语的张贴率。
《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手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1、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2、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书面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严禁将作业通过手机变相布置给家长。
《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1、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凡进必审”“凡荐必审”。各中小学校不得在未获得经营资质的书商处采购,不得擅自在网店、微店、手机APP等线上渠道购买图书、教材与教辅材料。2、学校不得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红读等读书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3、学校与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4、不鼓励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5、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
《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和体育素养测评工作的指导意见》:1、自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始,小学阶段学校确保每天1节体育课,鼓励初中、高中逐步增加课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和校园体育活动。2、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3、积极创建青少年体育社团、校运动队及俱乐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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